所有的岁月静好都是有人在负重前行!四川戒毒最新回应
今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四川戒毒”公众号所在的四川省戒毒管理局,针对网友关注的问题,“四川戒毒”借锦观新闻进行了回应。
四川戒毒:1月3日,“四川戒毒”抖音账号后台收到热心网友私信,称网络小说《风情不摇晃》存在三观不正、试图抹灭缉毒英雄形象的情节,部分网友被误导,发表了侮辱性言论。我们立即做出了回应。
2、希望通过批评起到怎样的效果?四川戒毒:致敬禁毒警察!所有的岁月静好都是有人在负重前行,希望广大网友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
3、四川省戒毒管理局的具体工作是啥?四川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平时具体的工作有哪些?四川戒毒:(1)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是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是司法厅管理的主管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管理省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指导市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协同做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
(2)戒毒人民警察主要负责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和生活卫生等工作。
4、我们应该怎样正确传递戒毒声音?四川戒毒: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立足戒毒职能,将戒毒工作与新媒体传播规律、受众群体特点相结合,主动融入时代语境,主动融入社会服务,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出版、进口含有本条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本条例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不能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因此,文学作品内容必须要有法律底线。我国网络出版出现的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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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实习记者 胡瑰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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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中宏网